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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上20时许,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松原大队民警安泽亮、杨庆学驾驶警车正在巡逻,当车辆行驶至珲乌高速公路620公里处时,民警闻到了糊味。
民警开窗观察,发现“糊”味来自前方飘来的烟雾中。两名民警以为有车辆自燃,立即驱车向前赶。烟雾越来越浓,已经影响视野,到达624公里处时,民警可以透过烟雾隐约看到路边的火光。
在625公里处,民警到达了火场,现场并没有车辆,只是路边边沟内的杂草正在猛烈燃烧,沿着边沟形成一条10余米的火带。民警向大队发出了增援请求,并立即取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喷射。但车载灭火器只有一个,而且是车载的小型车载灭火器,灭火速度十分缓慢。
在边沟的另一侧,是一个缓坡,一直延伸到高速公路护栏网的外面,那里有一片树林。为防止火势蔓延到树林,两名民警放弃了用灭火器,改用铁锹在护网内侧50厘米处铲出一条隔火带,将火势控制在边沟以内。10分钟后,大队民警和路政人员赶到,齐心协力扑灭了大火。
灭火后,民警在现场周边进行了仔细观察,并未发现有农民在农田里放荒的迹象,其他人为放火的可能也基本排除。民警认为有可能是近几天温度升高,风势较大,边沟内杂草迅速蒸干,过路司机或者乘客抛弃的未熄灭烟头接触易燃物引发杂草燃烧。
吉林高速交警提醒,不要向高速公路上投掷杂物,你的一个小小举动,将会为其他人带来困扰,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