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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价局规范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租赁费用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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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就福建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标准进行核定。按照该文件规定,自今年9月10日起,福建省将执行新标准,硅管孔出租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年每孔公里2400元,PVC管孔出租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年每孔公里4800元;以PVC管孔中的子管出租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年每根子管公里1600元。出租方与承租方可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管孔内通信设施维护费收费标准为一个承租单位(无论租用几孔)每年每公里不超过500元。
    根据了解,此次出台的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标准执行期为两年。根据规定,按照“谁委托谁付费、谁收费谁维护”的原则,承租单位可将承租管道内光电缆等设施委托出租方或其他代维单位负责维护。文件规定,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要遵循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和承租方付费的原则。
    出租方应确保所提供的通信管道安全畅通,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并做好所出租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收费单位要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在福建省物价局制定收费标准之前,承租双方已签订租用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的,在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可继续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租用的,其收费标准应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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