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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范围扩至机场高速公路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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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15日,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了《福建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明确重大节假日我省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公路,不但包括国务院要求的收费公路范围,而且将免收范围扩展到机场高速公路。由于今年国庆和中秋连休,在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福建省所有公路,都将免收公路通行费。

  我省所有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均免费

  在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公路范围中,国务院批转的实施方案规定,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政府决定。我省的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我省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其中包括了收费桥梁隧道和机场高速公路等。

  免费时段:节假日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对本次国庆中秋连休假,具体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免费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省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是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操作办法:ETC小型客车直接免费通行

  我省实施方案规定,高速公路免费放行车辆按“入口取卡、出口交卡”的方式操作。对于属免费放行对象的电子收费车辆,可正常行驶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ETC),系统将自动免费放行。通行普通公路的小型客车,根据现场标志、标线的提示,服从管理人员的引导,从规定的车道通行。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已经实现了与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的互联互通,因此,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闽、沪、苏、皖、赣、浙的ETC小型客车用户,在联网省市内走ETC车道,都将自动免费放行。我省ETC车道目前已建设270条,覆盖率达78%,用户超过了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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