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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警部门联合整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6-06-25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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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净化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6月20日至24日,南宁交警部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豫鄂湘粤桂琼六省(区)高速公路区域联动第三次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期间,南宁交警共查处高速交通违法行为1798起,其中超速行驶1200起。
  6月23日,南宁交警部门在安吉收费站、那洪收费站、二塘收费站、石埠收费站等多个高速路口、路段,设卡对从高速公路出来的车辆进行检查。当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南宁交警支队检查组在环邕检查站例行检查,并通过高速高清监控探头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排查。就在这时,值班民警通过高速公路北往南电警卡口,抓拍到一辆银灰色的铃木牌小轿车车主未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民警不禁为驾驶员的安全捏一把汗。
  由于车辆即将驶入安吉收费站,环邕检查站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正在安吉收费站开展整治的交警十三大队。几分钟以后,轿车驶进安吉收费站,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民警对车主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不佩戴安全带的严重危害和文明驾车的重要性。车主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南宁交警部门结合本辖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大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通行规律及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安排足够警力,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客车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非法营运等行为,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4月至6月,共查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4075起,其中超速行驶2542起,违法停车17起,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2起,涉牌涉证22起,现场处罚1446人,其他46人。
  南宁日报 记者劳艳燕 通讯员黄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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