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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莫把高速公路路肩当作停车场 危险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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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张家口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确保两会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北辛堡大队合理安排勤务,科学调整警力,加大路面的巡逻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行为。3月10日,北辛堡大队连续查获多起路肩停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安全畅通。

  根据张家口高速交警北辛堡大队民警介绍,10日下午,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京新高速北京方向106KM处,连续发现多起违法停车的车辆,这些违法车辆非紧急情况停在应急车道上,既没有打开双闪灯,车后也未摆放警示标志,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经了解得知,驾驶员都是心存侥幸,图一时之便,有的检修车辆,有的把应急车道当做停车带。民警随即上前对违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对驾驶员说明其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开走。

  在采访过程中,北辛堡大队长贾泽洪告诉记者,应急车道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车道上发生突发情况时作为紧急停靠点,二是救急抢险时,作为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等救援车辆的应急通道。京新高速公路自从开通以来,因违法占用路肩行车、路肩停车的发生致人伤亡的事故较多,大队一直加大对路肩停车的治理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那么哪种情形下不是违法停车呢,贾队长介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护栏以外,并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杜绝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让大家共同努力,提高行车秩序,还“生命车道”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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