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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未挂车牌,民警检查发现,司机驾驶证已累计记分30分,加上本次违法记分12分,共计42分。
2013年2月18日,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松原大队执勤杨志峰、王明洋在珲乌高速民警,9时50分许,当他们巡逻到珲乌高速公路651km处时发现路边停靠着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轿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接受了检查。
民警经过网上查询,发现该车司机驾驶证已累计记分30分,加上本次违法记分12分,共计42分。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记分和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并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