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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 吉林省高速公路开展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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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了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以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近期冰、雪恶劣天气多发,特别是近期我省天气变化异常,团雾、雾霾天气频繁出现,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明显增大。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分析、研判冬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规律特点,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冬季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

  交警部门将11月7日、14日、21日、28日作为全省高速公路集中整治行动日,突出整治重点,深化重点车辆管控。突出加强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确定11月15日为全省集中宣传日,在高速公路各主要收费站口、服务区进行宣传。启动全省高速公路14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落实站口“六必查”措施,通过“两客一危”动态智能管控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严查“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仍驾驶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实行违法行为未消除不放过、改型改装未恢复原状不放过、手续办理不齐全不放过、未教育处罚清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对“两客一危”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交通违法记录“清库行动”,及时清理车辆及驾驶人违法记录。及时更新源头管理车辆动态信息,特别是针对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明确单位安全员、负责人及通信方式,为有效预警和处理复杂事件提前做好保障。

  分片区开展整治。将全省高速公路划分为中南西北4个整治片区,结合辖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形态规律特点,由牵头辖区大队自主确定整治重点,通过区域联动整治推进专项行动。

  11月20日前,对全省高速公路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制定并落实临时警示提示措施。实行每50公里1台巡逻警车,发现大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上路运行的强制其落地休息,并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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