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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在广西高速路上频频因超速被罚 测速仪躲猫猫遭吐槽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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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车在同一路段,屡屡因超速被罚,兰海高速1949公里+600米和1952公里+300米(南宁至伊岭岩双向高速公路上),两个看似普通的地方,在网上却被形容为“臭名昭著”。近来,这一路段隐蔽测速的执法方式,受到越来越多车主的质疑。

    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南宁市民刘先生先后接到4条交通违法信息,起因都是因为在同一路段上超速。11月14日,刘先生向南国早报记者出示了这4条违法信息,其中一条显示是在兰海高速1949公里+600米,其余三条是在兰海高速1952公里+300米,4次都超过规定时速的10%以上未达20%,均被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执法单位为南宁市交警支队十三大队。

    刘先生从网上了解到,这两个点都位于南宁安吉至伊岭岩双向的高速公路上,其中1949公里+600米处位于安吉互通往伊岭岩服务区方向约6公里,限速为60公里/小时。1952公里+300米位于伊岭岩服务区往安吉方向约8公里,离安吉互通约3公里处,限速为100公里/小时。

    无独有偶,刘先生的几个朋友也有类似的经历。今年10月底,南宁市民尹先生从高速驱车前往,没想到来回在这个路段都因为超速被抓拍。11月14日,记者跟随刘先生驱车前往上述两个点,发现两段路均是长坡拐弯路段,其中位于伊岭岩服务区附近的1949公里+600米处限速为60公里/小时,但大多数车辆经过此路段时,都没有及时减速。此外,沿路的限速标志,大小规格不一,摆放位置也不尽相同,有的悬挂于立杆上,有的立在树丛中,但被树枝遮挡。

    “高速路上限速从120公里/小时跳到60公里/小时,急刹车不是很危险啊?”刘先生认为,高速公路限速从120公里/小时一下子降到60公里/小时,中间应该设置限速80公里/小时缓冲一下,否则车辆来不及刹车减速,即使急刹车也很容易导致追尾。

    测速仪的位置,是车友们议论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躲在暗处拍摄,怎么能起到教育效果?”经常往返南宁和武鸣的陈先生说,他不知道这两个位置到底是固定式还是移动式测速仪。如果是固定式的,一路上也没有见明显的测速提醒标志;如果是移动式的,在这个位置几乎没见过交警或测速车。这种暗中执法不合理,有“创收”的嫌疑。

    经常到柳州出差的网友“xzh1719”说,柳南高速的标识很清晰,指示牌上明确标明“前面有测速照相,限速××公里”,还有“解除限速××公里”的指示牌,车友们驾车上路可以提前作出预判。南宁交警隐蔽拍摄的做法,相信大多数车主都不服气,也起不到教育效果。 
    对于车友们的质疑,南宁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作了答复。这名工作人员说,兰海高速公路1944公里至1955公里区间(安吉互动至伊岭岩服务区往返路段)由于弯道多坡度大易发生事故,因此这段路全程测速,小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

    车友提到的1949公里+600米处,刚好是其中一个转弯长坡路段,因此限速为60公里/小时。但是,这个位置执法时测速标准为100公里/小时。这名工作人员调阅的驾驶档案资料显示,车主刘先生经过这个位置时时速为110多公里,按照超速10%处罚合法。交警部门提醒,车友驾车经过此路段时,不能因为测速标准为100公里/小时而超速行驶,应该在限速范围内安全驾驶。

    对于“交通技术监控”方面,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明文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对此,南宁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介绍,兰海高速1949公里+600米和1952公里+300米两处采用的是固定式测速设备,均放置在中间绿化带,并非网友们猜测的移动测速设备。这两个固定测速设备按要求确实应该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但这只是便民措施,并非执法的必要条件,他们已经向有关部门报批申请放置测速警告标志。

    本报“南国法援”律师团律师蒋三努认为,这个路段因超速被罚的车友如果要维权,应当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被处罚时,这一路段并没有测速警告标志,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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