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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速收费实现电子支付 三月份起客货车用户将可享受95折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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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1日起,山东省将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电子支付卡的客车、货车用户在车道执行95折优惠。淄博市民可享受该优惠。
    2013年12月31日,京、津、冀、鲁、晋等区域包括淄博在内实现了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极大的方便了区域间用户的出行,提高了路网运行效率,促进了区域间经济的发展。
    为落实第三次区域联网协调会议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客车记账卡用户95折优惠的要求,并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鲁交财【2013】95号《关于我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加入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山东省将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电子支付卡的客车、货车用户(含记账卡、储值卡,不含军车卡)在车道执行95折优惠,淄博市民可享受该优惠,方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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