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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当日起至4月6日,高支队将开展为期7天的“亮尾行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两项集中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是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运班车以及线路车。
“通过近几年持续整顿,客货车辆的违法行为大幅减少。”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教导员杨凡告诉记者,以前,大客车驾驶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占违法行为查处总量的60%以上。通过近几年的整治,现在降至10%左右。此外,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及防撞杠等情况也有好转,被检查的货车中,仅有三成存在此类违法行为。
据悉,通过7天的集中整治,高支队将力争使辖区机动车尾部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和防撞杠行为明显减少,让大型车辆的尾部亮起来。同时,全力提高客车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和使用率。
执勤中,发现机动车尾部反光膜被污垢遮挡的,民警在处罚后责令其擦拭干净;发现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和安装防撞杠,或反光膜损坏的,在处罚后,由民警就近带离辖区;发现车辆后尾灯不亮的,民警要求驾驶人当场修复,无法修复的也将被带离。而对于客运车辆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立即予以纠正,乘车人拒不执行的,将给予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天山网讯(记者韩晋 通讯员宋大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