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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在G2京沪高速山东新泰段,一辆白色厢式小货车被撞翻,肇事轿车逃逸。民警短短8小时锁定嫌疑车辆。原来肇事司机没有驾驶证,开着借来的车上了高速,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
当日凌晨0点20分,在G2京沪高速新泰至济南方向508KM+6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后发现一辆白色厢式小货车被撞翻在路上,现场遗留有保险杠、右前大灯和右侧后视镜碎片,小货车驾驶员和乘客三人均受伤,已被送往新泰市人民医院,肇事车辆逃逸。
根据伤者回忆,当时车上乘客昏昏欲睡,驾驶员由南向北行驶至508KM+600M处,准备往西侧车道变道时,突然后面一辆车撞向他们,将货车撞翻,三人头部均受伤,其人一人伤势严重,其余尚清醒的两人从驾驶室内爬出来,从车厢内救出重伤者。这时恰逢前方有一辆行驶的大货车,伤者均认为就是大货车撞翻了他们。
民警携带散落物到汽车4S店,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定嫌疑车为一辆轿车。民警先后到蒙阴、莱芜高速公路口调取该时间段出入的轿车,逐一细致排查,终于在上午9点,确定肇事车辆为鲁A*****号的蓝灰色小型轿车。这时距离案发只有短短8个小时。后来伤者讲,当时事发地点左后方停有一辆小轿车,车上三人下车查看,其中两名乘客酒气熏天,但并未承认是肇事车辆,后来迅速上车扬长而去。
民警根据车辆信息,找到济南的车主陈某,但陈某说他将车借给了王某。当王某接到民警电话时,他已经和肇事轿车驾驶员张某躲到莱芜,商量着如何处理事故。在民警劝说下,张某于当天下午17点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询问,张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1月3日晚,王某向陈某借来车,与张某、李某到蒙阴县城吃饭。饭后因王某、李某均饮酒,由未饮酒的张某驾车从蒙阴上京沪高速回济南。当行驶至508KM+600M处发生事故后,张某下车,发现伤者也闹不明白谁撞了他们,担心自己没有驾驶证,而且还是借用他人的车辆,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驾车逃逸。
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