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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泰安高速交警集中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专项行动,5种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民警提醒司机,严格遵守高速公路驾车规范,保障行车安全。
个别车辆占据左侧车道
作为我国南北方向上的交通主干道,京台高速等高速公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型车辆也占据了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半壁江山”。2日11时许,记者在京台高速泰安服务区路段看到,车辆来往穿梭,道路通行顺畅。在这些大型车辆中,个别大型半挂车并未按照相关道路标识的指引,在右侧车道上行车,而是在最左侧的超车道上快速行进。
记者看到,在京台高速以及泰新高速等路段上,均设置了警示标识,提醒司机在规定的道路上行车。为了在保证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大型车司机遵规守纪的意识,泰安高速交警在京台高速泰安西收费站出口设立了服务点,向过往大型车辆司机发放明白纸,介绍高速公路大车行驶规则。民警告诉记者,大型车占据超车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行车安全,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决定,从2014年4月至6月30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了此次集中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专项行动。
5种违法行为将受处罚
据高速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90公里”。根据这一规定,5种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次查究之列。
这5种违法行为分别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是不允许进入左侧车道行驶的,但考虑到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超车时,允许临时借用左侧车道,但超车时车速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时速不得低于80公里,超车后要立即返回右侧车道,禁止超车后继续占用左侧车道行驶。第二种情形是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禁止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驶入最左侧车道。第三种情形是同方向上有3条以上车道的,中间车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中间车道时速不得低于72公里。第四种情形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第五种情形是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反指示标志,在上坡路段超车的。
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5种占用左侧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将加大电子取证力度
采访过程中,民警表示,在治理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时,存在取证难的问题。“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速极快,而且公路里程较长,如果单纯靠人力,很难及时发现大型车辆占用左侧车道。”民警表示,为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在治理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时,高速交警方面将加大电子取证的力度。
民警表示,在集中整治期间,高速交警将加大巡逻管控,强化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通过相机、执法记录仪、测速仪、固定监控设施等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对于无法进行现场处罚的,相关车辆违法行为将录入全省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这意味着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样,即使大型车辆离开现场,也将无法摆脱被处罚的后果。“车辆各行其道能够保障行车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也希望司机能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民警提醒道。
高速交警严查“四非”车辆改装半挂车无牌超载被抓
4月1日10时许,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在京台高速泰安服务区开展机动车非法生产、非法改装、非法拼装和非法报废回收等“四非”检查,此时,一辆满载轿车的商品运输车沿着京台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该运输车没有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驶进服务区,接受相关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存在非法改装等问题。
2日11时许,记者在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停车场,看到了被高速交警查扣的这辆改装车。与普通商品运输车相比,该车长出一大截,经过民警现场测量,该车长达29米多。“这明显超出国家规定的运输车的长度。”民警表示,由于该车一共装载了12辆轿车,还涉嫌超载的问题,而且超载达到百分之百。加之该车在丢失车牌后没有补办号牌,也没有办理临时号牌,民警按照规定给予该车罚款2500元的处罚。
高速民警表示,为了保障道路安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在所属辖区的京台高速、莱泰高速、泰新高速等出入口开展了“四非”车辆专项检查,并且将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