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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车停在长春高速路上 车后不放警示反光牌 危险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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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上午,记者在经过长春市普阳街、青年路高速公路时,见到好几辆车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停在高速公路上,车后面连个警示反光牌都不放,看着让人担心。

  10时左右,记者采访经过高架桥普阳街、青年路段,先后在景阳大街路口,西安大路以北300米,以及柳影路附近,看到3辆车,不知什么原因停在高速公路上,后面连个反光牌都没有设。其中一辆车更将停在了超车道上,过往车辆的速度都很快,看着十分的危险。

  目前长春市的高速公路还没有完全建好,相关的交通标示、标牌也没有完全安装到位,但基本的交通法规,司机还是应该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按照“交法”最新的违法行为记分标准,驾驶员如果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要被记3分;而如果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将被记6分。

  所以作为驾驶员,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人的安全,驾车时还是应该控制车速,同时不要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

  新文化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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