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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17时,吉林省伊通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一辆货运车辆驾驶员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即将从辽源站口驶入高速公路。
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部署警力对过往辽源站口的货运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当天17时10分,一辆厢式货车缓慢从辽源站口驶入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张长林、董天友立即提示其靠边停车。驾驶室内散发一股酒气,民警将驾驶员陈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陈某酒精含量达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新文化网(刘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