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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中途换车不走高速公路 耽误乘客行程被罚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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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乘客运大巴去见客户,谁知客车竟在中途突然换车且不走高速公路,导致错过了和客户约定的时间,经工商部门调解,来自宁德的王先生得到600元赔偿。

  前几天,王先生在晋安区西园客运站花了75元购买一张16时20分福州至泉州的全程高速公路车票,准备去见一个重要的客户。王先生估算下时间,差不多19时之前就能赶到泉州,应该来得及与客户会面。可没想到,客车行驶到莆田涵江路段,司机突然把车停到路边,并称该车不去泉州,乘客需要改乘旁边的另外一辆客车去泉州。

  王先生一想,反正都能到泉州,于是就同意转车,可等车开了之后他才发现这辆客车竟不走高速公路。经过一路颠簸直到当天21时王先生才赶到泉州,而这时已经错过了与客户的约定时间。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气愤,于是拨打12315向晋安区工商局投诉,要求客运站进行合理解释并赔偿。

  晋安区火车站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当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客运站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原先那辆客车到达涵江时,客车司机发现车辆存在故障需要维修,因此中途安排乘客转车。因春运期间客车比较紧张,转搭的那辆客车上其他乘客又只到莆田、石狮等地,所以未能走高速公路。这名负责人对由此耽误了王先生的行程表示抱歉。经过调解,客运站同意赔偿王先生600元。(本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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