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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证驾驶货车上高速公路愈演愈烈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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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在高速公路查处车辆违法行为时,发现货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日益增多。
    此类现象的多发和货运高速发展不无关系。普通货运车辆逐渐演变成大型货车、集装箱型货车;随着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逐渐规范,考试制度日益严格,A2(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难以短时间取得;根据相关法规可对无证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以下,然而要对违法者采取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民警需要增加办案程序。

  由于高速交警不属地方管理,行政拘留的权限在属地公安机关,受审批体制的影响,在日常执法中,对于查获的无证驾驶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执勤民警只是对违法当事人分别处1000元罚款,较轻的处罚对违法当事人起不到警示作用。于是,很多大货车驾驶人在没有取得A2驾驶证的情况,抱着侥幸心理,高速奔驰在危险的“道路”上。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万山认为,有关部门应从立法层面考虑提高违法成本,并赋予高速交警更大执法权限。


民警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查

  案例:无证驾驶危害大

  “如果当时有一点点处理不当,都可能酿成一起大事故。”吴先生说

  近几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在高速公路查处车辆违法行为时,发现货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在常人眼里,无证驾驶车辆是非常危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在高速公路上,一些大货车驾驶人,为利益可以铤而走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水平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

  2011年7月24日15时,驾驶人易某驾驶一辆挂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樟吉高速公路102KM+255M,在车辆行驶状态下,易某将机动车交给易某某驾驶过程中,车辆失控后侧翻,造成易某某死亡、易某受伤的严重后果。经查,驾驶人易某系无证驾驶。

  “这只是其中一个案例,大货车无证驾驶行为远不止这些。”李水平告诉记者,2014年2月24日,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沿大广高速由北往南行驶至大广高速2923KM+240M处时,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并侧翻,造成该辆重型半挂车上3人当场死亡。经查驾驶人张某系无证驾驶。

  货车行驶当中换驾驶人到底有多危险?驾驶大货车近20年的吴先生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十分危险。多年前,他开着一辆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后面一辆货车超车后,突然出现不规则的左右晃动。当他超越这辆货车时,发现副驾驶的位置上换了一个人,原来坐在副驾驶的人此刻却在驾驶车辆。

  “如果当时有一点点处理不当,都可能酿成一起大事故。”虽然时隔多年,每当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吴先生仍后怕不已。

  分析:为利益铤而走险

  无证驾驶人员与车主大多都是父子、亲戚关系,雇佣关系的较少

  据了解,货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就是日前车辆与驾驶人增加速度不一致。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秩序一中队指导员王翔告诉记者,近年来,重型半挂车数量逐年增长,一辆跑长途运输的半挂车都需配备两驾驶员,而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员与重型半挂车增长速度不成正比。以物流大县峡江县为例,根据调查,仅峡江县巴邱镇就有600余辆重型半挂车,持有准驾车型为A2,且能跑长途运输的驾驶员月薪为4500至5000元,而请一个学徒开车,每月只需向其支付2000元生活费,所以,一些车主为了节约成本铤而走险。

  李水平称,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逐渐规范,考试制度日益严格,加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一些人认为学会开重型半挂牵引车工资高,所以很多无证驾驶人抱有边学边考、等达到年龄再考的侥幸心理。

  据民警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仍有部分年长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有些驾驶人虽有十几年的驾龄,但因为驾驶证未及时年审导致驾驶证被注销,而他们不懂电脑,要完成考试难度较大,这也让部分老驾驶成为无证一族。

  据民警介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中主要以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居多,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在寒假、暑假较为突出;白天无证驾驶的居多,因夜间由于行驶条件差,车主不敢贸然让无证人员驾驶,所以夜间无证驾驶的较少;民警查获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以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生的人员较为集中,且大部分属于学徒、打工阶段,少数是60年代和70年代的。无证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从无证驾驶人员的陈述材料中分析,无证驾驶人员与车主大多都是父子、内亲、外戚关系,雇佣关系的较少。

  处罚过轻违法行为“未降反升”

  简单的经济处罚对违法当事人起不到警示作用,不能有效遏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李水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可以对无证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以下;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人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然而,高速交警要对违法者采取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需要增加办案程序。

  由于高速交警不属地方管理,行政拘留的权限在属地公安机关,受审批体制的影响,对无证驾驶人进行行政拘留需要属地公安部门配合。因此,在日常执法中,对于查到的无证驾驶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执勤民警只是对违法当事人分别处1000元罚款,因此简单的经济处罚对违法当事人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导致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未降反升”。

  一名高速交警告诉记者,执法中,同一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多次被处罚现象时有发生。因为按经济成本来算,雇佣一个准驾车型为A2驾驶人一年工资约为6万元,雇佣一个准驾不符或无证驾驶人一年工资仅为3万余元,车主自认为一年内被多次查处也不亏,所以,过轻的处罚,并不能有效遏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高速公路良好的通行环境,降低了无证驾驶的行车风险,也为无证驾驶提供了练习车技的优良场所。

  王翔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全国各地高速公路几乎都是双向四车道、公路两边封闭、中央护栏隔离通行,这是高速公路区别于国省道的最大之处。与国省道人多车杂的道路通行环境相比,高速公路对无证驾驶人员的驾车技术要求和行车风险无疑降低了许多。

  吴先生同样表示,只有在高速公路上,货车所有人才敢将货车交给无证的驾驶人驾驶,毕竟高速公路的突发情况较国省道要少许多。

  建议:应立法提高违法成本

  律师认为,应从立法层面考虑,加大无证驾驶者的违法成本,赋予高速交警更大的执法权限

  “在加大宣传,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查处力度。”李水平告诉记者,民警在初步确认驾驶人有将机动车交由无证的人驾驶违法嫌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违法当事人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并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当事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的询问与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同时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替代驾驶的,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目前政府部门对客运车辆管理都比较严格,但民警查处的无证驾驶牵引车的车辆都有挂靠在货运公司名下,一些货运公司只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只要求车主保证每月按时还贷,忽视对驾驶员行车安全的监管。王翔认为,交警部门、物流公司所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强化对物流公司的管理,督促物流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万山律师认为,多数人认为无证驾驶只是罚款而已,低廉的违法成本让无证驾驶者现象屡禁不止。有关部门应该在立法层面考虑,加大无证驾驶者的违法成本,如提高处罚金额,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或者制定法规规定无证驾驶者几年内不得参加驾驶考试等,这都将对无证驾驶者产生震慑作用。

  同时,应该赋予高速交警更大的执法权限,在行政拘留的权限上,可对无证驾驶人进行行政拘留,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对于无证驾驶人除罚款外,还可对其进行治安拘留,或者制定入刑法规,杜绝以罚代法,保证查处一起,严罚一起,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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