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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青海高速无重大交通事故 但违法行为频现

发布时间:2016-02-16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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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以来,青海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平稳畅通,没有发生较大或者重大交通事故,但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2月15日,省高速交警支队发布了三起发生在该支队二大队辖区内的违法行为,这三起违法行为一起比一起奇葩,有司机违法停车变号牌、有司机违法停车放烟花、还有司机竟然不顾其他车辆和自身安全在高速公路倒车,这一幕幕违法行为被监控记录,司机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奇葩司机一:
  高速路倒车被抓拍
  只要接受过正规驾校教育,考取驾驶证的司机都明白,什么样的路段可以倒车、什么样的道路不能倒车,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如果错过收费站只能前往下一站出高速公路而后再返回,并坚决禁止车辆在高速公路逆行和倒车,但是真有不顾自己和别人安全的司机,偏偏要逆法而行。
  2月15日10时53分,青海省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视频监控巡逻过程中发现一青A牌照的小轿车在南绕城高速公路机场至西宁方向36Km处倒车,后从通海路出口驶出。民警告诉记者,该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2条第1项之规定,二大队将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奇葩司机二:
  违法停车变号牌
  2月5日14时10分,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青C33333号牌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南绕城高速管理通海隧道(G0612 K43+150m)处违法停车,其副驾驶人下车后将变造号牌用的磁性贴取走,随后驶离。经大队筛查核实,确定该车辆原号牌为青C23333。大队民警依法将其违法停车行为和变造号牌行为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
  民警告诉记者,变造号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至5000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奇葩司机三:
  违法停车放烟花
  除了以上在高速公路倒车和变号牌的违法行为,下面这一在高速公路上燃放烟花的行为就更奇葩了。因省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辖区视频基本全网覆盖,所以任何一起违法行为都逃不过电子眼的抓拍和民警的法眼。
  2月5日22时53分,省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通过例行视频巡查发现,一辆小型汽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其驾驶人和副驾驶人从车窗内燃放烟花。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1项,依法对该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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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金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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