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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至9月 重庆市将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治理 严惩行人上高速行为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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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重庆市交委发出通知,自2013年4月起至9月,在重庆市高速公路路网范围内开展行人专项治理工作,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或停车购物等违法行为将给予严处。

    行人横穿高速路 被撞死亡

    2013年2月1日19时18分左右,家住渝北王家镇的聂某,在横穿高速公路时,被急驰而来的车辆撞飞后倒地不起,当场死亡。

    重庆高速执法一支队三大队执法队员介绍,渝邻高速公路沿线,不少当地居民出行时,为图方便,直接翻过高速公路护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据统计,仅去年,渝邻高速公路因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而发生惨剧达到8起。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高速公路行人交通事故高发,截至3月10日已造成22人死亡,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2%,较2012年同期上升16%。

    行人上高速可处5至50元罚款

    为有效遏制行人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态势,市交委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高速路网开展行人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交通执法队员在日常路面动态巡查或驻点监控期间,发现行人上道行为的,将做到“发现一起,下车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劝离一起”。对候车、青壮年人员等群体,将给予现场处罚;对中小学生、老年人、拾荒人员等不能或不易实施罚款处罚的群体将加强现场教育。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表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者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机动车(包括运营客车和其他社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或停车购物的,将依法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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