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公路交警多了一项“叫醒服务”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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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2日16时,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新疆昌吉大队执勤民警例行在辖区巡逻,当行至呼图壁方向364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新G牌照小轿车在路边上停着,车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车辆也没有开启警示灯。“我们先按响警报器示意该车驶离,车内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们便下车查看。谁知,车内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一男一女都靠在椅背上,脸齐刷刷地侧向右边,睡得正酣。”民警介绍说,他们不停敲了半天车窗才将两人叫醒。
    司机贾某解释说:“我们去乌市办完事就赶回奎屯,开着开着觉得很困,就停下睡会再走。这大白天的,也没想要放警示标志。”在确认司机没有身体疾病和酒后驾驶的情况下,执勤民警对司机告知了该行为存在的隐患,并对其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到前方服务区休息。
    昌吉大队民警介绍,“现在天气渐渐炎热,驾驶人很容易在行驶过程中犯困。从5月20日起,三天时间里我们就已经发现5起此类违法行为,多出现在每天的16时到19时之间。”执勤民警表示,目前高速路上车流量比较大,违法停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违法行车处以200元的罚款,记6分。
    高速公路路况好、平直,开车久了容易犯困,交警建议司机出发前安排好行程,困了最好就近到服务区休息,切莫违法停靠路边或疲劳驾驶,以免酿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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