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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哈尔滨市开会研究高速公路出入口广告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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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9日,哈尔滨市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广告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在省局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2月25日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刘国中主持的关于清理哈尔滨市城市周边违章、违规建筑及广告设施的协调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哈尔滨市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广告清理工作,支持哈尔滨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省厅法规处处长赵勇刚主持会议,副厅长李伦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公路局、省收费公路管理局、省路政管理局、厅机关服务中心、龙运物流园区、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省公路局八达公司、哈尔滨市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方正管理处、哈尔滨管理处、五常管理处、尚志管理处、省应急处置救援中心关于哈市周边出城口广告设施设置情况及广告设施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的汇报,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搞好高速公路出入口广告清理工作是营造哈尔滨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协同配合,全力支持,采取果断措施,拿出具体办法,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李伦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权益。详情如下:
    一、确定广告设置界限,对于已明确拆迁的广告,采取必要措施,在3月底前彻底完成广告清理工作。对于设置界限不明确的广告,根据城市建设规划法,与市政府执法局共同协商,确定广告拆迁范围,对于符合程序,合法审批的广告设施要予以保留。
    二、进一步加强广告管理工作,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要做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完成后,省内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栅门至市区方向不再审批、不再新建、不再经营广告牌。
    三、今后广告设施的设置严格执行审批、经营程序。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省管收费公路产业经营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要求,广告设施设置实行省收费局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省路政管理局负责统一审批和监督,收费局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要做好与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的协调配合工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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