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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黑龙江省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04-14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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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交通系统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要求,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深入开展春融期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继续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治理原则,坚持全路网、全天候治超;继续保持对超限超载车辆的高压态势;同时,针对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恶意违法超限车辆、特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等重点路段,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为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检查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局直各处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各治超责任单位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十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研究推动将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范围,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严格按照"超限车辆治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执法处罚,做到标准统一、尺度一致。二是建立应急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公路畅通,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局直各单位及地方管理高速公路要及时掌握治超动态,认真登记超限超载车辆信息。上报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严谨;春融期治超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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