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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标准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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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您的爱车在高速公路上抛锚趴窝时,使用拖车或吊车等救援服务会怎么收费呢?12月18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改委已于此前发布了《甘肃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这一标准对各种车型使用拖车、吊车的救援服务收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均按此标准执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同的车辆,其救援服务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车辆类型做了五类划分,具体划分标准为: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6座以下(含6座)车辆;第二类2吨—5吨(含5吨)、6座—20座(含20座)车辆;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20座—50座(含50座)车辆;第四类10吨—20吨(含20吨)、50座以上车辆;第五类20吨以上的车辆。

  这也就意味着,普通私家车都将属于第一类车辆,这一类车辆使用拖车的基价为280元,空驶费每公里为5元,拖行费为每公里9元。同时,省发改委明确规定,基价含20公里以内空驶费和拖行费,2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

  甘肃省发改委还规定,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比例加成:夜间加收10% ;冰雪路段加收15%;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加收20%。发改委此次发布的收费标准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标准明确要求,交通厅所属高速公路救援单位以及具有救援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超出收费标准的,要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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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车收费标准:

  一、二、三、四、五类车基价每次分别为280元、400元、600元、850元、1000元,空驶费则每公里分别为5元、7元、9元、11元和13元,拖行费每公里分别为:9元、11元、14元、17元和20元。省发改委明确规定,基价含20公里以内空驶费和拖行费,2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

  吊车收费标准:

  一至五类车基价每次分别为:700元、1000元、1500元、2100元和2600元,空驶费每公里则与拖车标准相同。至于吊车超时作业费则按小时计收,一至五类车每小时的费用分别为:150元、200元、250元、350元和420元。在吊车的收费标准中,基价含30公里以内的空驶费,3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同时,基价含3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3小时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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