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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家社会机构获准参与甘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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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记者获悉,经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初审,批准全省70家具有救援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可以临时参与甘肃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清障救援工作。对涉嫌不合理收费的企业,报当地物价部门调查的同时,由高速公路管理局终止其临时救援协作资格。

  经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会商,决定将高速公路沿线具有救援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临时纳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体系。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可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获准的社会救援企业参与恶劣天气及交通事故清障救援工作。

  据悉,路警联合指挥中心通过“96969”和“12122”特服平台,接受当事人求助或突发交通应急事件现场高速交警部门的清障救援通知,按照“就近兼能力”原则及时调派专业清障救援队伍或社会救援企业进行现场施救。遇现场当事人无力实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或其他遇有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紧急情形,高速交警部门可以立即组织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开展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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